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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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
主要成分为丹皮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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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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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381 |
国药准字H4502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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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发热、头痛、神经痛、肌肉痛、风湿性关节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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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1.口服。2.成人:一次40-80mg(1-2片)。4.小儿:1mg/kg,一日3次。3.抗风湿:一次40-80mg(1-2片),一日3次。一疗程为1-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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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2.对丹皮酚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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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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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表明有抗早孕作用,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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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发热、头痛、神经痛、肌肉痛、风湿性关节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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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
1.药理:口服本品后可使实验小鼠醋酸扭体反应明显减少;压尾法实验表明,口服本品能明显提高小鼠痛阈。腹腔注射或口服,能明显降低小鼠直肠温度,降温作用有剂量依赖性,并在0.5小时达高峰,1~2小时内体温恢复正常。伤寒菌苗静脉注射引起小鼠发热,口服本品有明显解热作用,0.5小时达高峰,持续3小时,降温作用明显。对小鼠三联疫苗所致发热,本品亦有拮抗作用。本品对由角叉菜胶、蛋清、甲醛、组胺、5-羟色胺和缓激肽所致大鼠足跖肿胀,对二甲苯致小鼠耳壳肿胀和内毒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摘取大鼠双侧肾上腺后其抗炎作用仍存在。对大鼠肾上腺维生素C的含量无明显影响,也不能抑制由单侧切除大鼠肾上腺所致对侧肾上腺代偿增生。其抗炎作用不依赖于垂体—肾上腺系统,也无可的松样作用。本品抑制炎性组织中PGE2的生物合成,抑制角叉菜胶胸膜炎多形核白细胞移行,对内毒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和对脂氧酶活性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本品还能防止小鼠应激性溃疡及抑制大鼠胃液分泌,并有一定的解痉作用。其抗炎特点有别于非甾体抗炎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按75~100mg/kg,腹腔注射连续5日,显著抑制豚鼠Forssman皮肤血管炎反应,大鼠反向皮肤过敏反应、大鼠主动和被动Arthus型足跖肿胀。每日50~200mg/kg(腹腔注射)对羊红细胞、牛血清蛋白诱导的小鼠迟发型足跖肿胀,对2,4-二硝基氟苯引起的小鼠接触性皮炎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即对Ⅱ、Ⅲ和Ⅳ型变态反应均有抑制作用。2.毒理:对小鼠灌胃给予本品,测得LD50为3430mg/kg。以200mg/kg(相当临床用量100倍)静脉注射给药,对麻醉犬的血压、呼吸频率、心率及心电图无明显影响。大鼠亚急性毒性试验表明注射本品60mg/kg、100mg/kg、200mg/kg(相当于15~100倍的临床用药剂量),无明显蓄积毒性和引起胃肠道溃疡等副作用。大鼠腹腔注射给予本品200mg/kg、500mg/kg、750mg/kg,连续30天,血清GTPT,锌浊度、肌酐、尿素氮均无影响;各脏器病理检查除大剂量组个别大鼠胃黏膜有水肿外(未见溃疡),其余无异常改变。本品对试验动物子宫收缩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和具抗早孕作用,其抗孕率为8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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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者,解热宜用小量,以免大量出汗而引起虚脱。解热时应多喝水,以利排汗和降温,否则因出汗多而造成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或虚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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