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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处方药 医保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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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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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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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片
盐酸四环素片
天道低分子肝素钠注射液(依诺肝素钠注射液)
天道低分子肝素钠注射液(依诺肝素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分:低分子肝素钠(依诺肝素钠)。

生产企业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381

国药准字H200568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下肢深静脉栓塞,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栓塞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1???用法:皮下注射和静脉注射;2??用量:剂量单位以抗Xa因子活性单位(anti-XaIU)计算,血液透析、血液灌流:(1)??单次剂量:常规治疗病人,以70~80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2)??连续剂量:初次急性病人,开始前以30~40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以后,按每小时10~15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3)??有出血危险的危重病人,开始前以10~15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以后按每小时5anti-XaIU/公斤重计量;(4)??特殊情况(如体重>60公斤,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下列情况禁用本品、(1)对于依诺肝素,肝素或其衍生物,包括其它低分子肝素过敏。(2)出血或严重的凝血障碍相关的出血(与肝素治疗无关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除外)。(3)有严重的II型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无论是否由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导致(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4)活动性消化道溃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人类,尚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的证据,妊娠期妇女仅在医师认为确实需要时才可使用。哺乳期妇女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应用于儿童。老人用药: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减弱,本品的清除半衰期略延长。只要肾功能仍在正常范围之内(如轻度减弱),预防性用药时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或每日用药次数。

成分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下肢深静脉栓塞,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栓塞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药理治疗分类:抗血栓形成药/肝素类(B:血液及造血系统药物)。本品为具有高抗Xa(100I.U./mg)活性和较低抗IIa或抗凝血酶(28I.U./mg)活性的低分子肝素。在不同适应症所需的剂量下,本品并不延长出血时间。在预防剂量时,本品对激活的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没有明显改变。既不影响血小板聚集也不影响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1.在下述情况中应小心使用本品、止血障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消化道溃疡史,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史,近期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严重高血压,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近期接受神经或眼科手术和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见【注意事项】)。与所有抗凝药合用时,将发生出血,应立即查明出血原因并给予适当干预。(1)在老年患者特别是>80岁的患者,未发现预防剂量的低分子肝素引起出血事件增加,而治疗剂量时则可引起出血并发症。建议密切观察。(2)肾功能不全患者、在应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前,需评估肾功能,特别是75岁及以上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