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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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四环素。其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度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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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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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381 |
国药准字H2003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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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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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1.口服﹐推荐起使剂量为400mg到1000mg(1~2.5片)﹐每日一次。应当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寻找最小有效剂量。2.长期给药过程中﹐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调节,最高不超过每日1200mg(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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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已知对依托度酸过敏者。 2.活动期消化性溃疡。 3.应用非甾体抗炎药时曾出现过胃肠道溃疡穿孔或出血者。 4.服用阿斯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发生过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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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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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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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时可能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诱发耐药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二重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等。 |
1.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大多数是轻微且短暂的。在有对照的临床试验中,用依托度酸治疗的病人,因不良反应停药者约为10%。 2.依托度酸的不良反应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似。使用依托度酸已报道的可能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如下(“偶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0%;“罕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极罕见”的不良反应为仅在世界范围上市后发现而未见于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 3.偶见:发热与寒战;消化不良(10%)、腹痛*、腹泻*、胃肠胀气*、恶心*、便秘、胃炎、黑便、呕吐;乏力或不适*、头晕*、抑郁、紧张;瘙痒、皮疹;视力模糊、耳鸣;排尿困难、尿频。 (1)*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9%。 (2)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足3%而大于1%的,不作标记。 4.罕见: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颜面潮红、心悸、晕厥;口渴、口腔干燥、溃疡性口腔炎、厌食、嗳气、肝功能酶指标升高、伴有或不伴出血和/或穿孔的消化道溃疡;瘀斑、贫血、血小板减少、出血时间延长;水肿、血清肌酐增高;失眠、嗜睡;支气管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多汗、荨麻疹、囊泡性皮疹、色素沉着过多、多形性红斑;畏光、短暂的视觉障碍。 5.极罕见: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结节性脉管炎(包括坏死和过敏);胆汁瘀积型肝炎、肝炎、胆汁瘀积性黄疸、十二指肠炎、黄疸、肝功能衰竭、肝坏死、肠道溃疡、胰腺炎;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症;原先已经得到控制的糖尿病病人出现高血糖;皮肤血管炎伴紫癜、Stevens-Johnson氏综合症;尿素氮(BUN)增高、肾功能衰竭、肾功能不全、肾乳头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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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本品呈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1.有溃疡病或者消化道出血病史者使用时应十分小心,尽可能缩短治疗周期,并使用最小有效剂量。 2.有阿斯匹林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以往未使用过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一旦过敏情况出现,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3.以往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患有晚期肾脏疾病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肝功能异常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评估是否有严重肝脏反应,一旦出现,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5.严重脱水的患者慎用本品。建议首先补充水分再开始使用本品。 6.患有体液潴留,高血压以及心力衰竭的患者慎用本品。 7.有哮喘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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