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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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己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巴氯芬。 化学名称:β-(氨基甲基)-4-氯-氢化肉桂酸。 分子式:C10H12ClNO2 分子量:2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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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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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181 |
国药准字H199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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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脑瘫、帕金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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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0.5~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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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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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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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脑瘫、帕金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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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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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状态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病人进行严密监护。对伴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除继续使用适当的抗惊厥药治疗外,可在适当的监护下使用巴氯芬。对有消化性溃疡或有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竭者,也应慎用巴氯芬。因神经源性的原因而影响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疗期间可有改善。然而,对已患有括约肌张力过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潴留,应慎用巴氯芬。有报告使用巴氯芬特别是长期使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错乱状态、幻觉、精神病、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且可出现一种反跳现象,使痉挛状态一过性加重。除非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少剂量而终止治疗(大约需1-2周以上)。由于有报告在极个别病例中引起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对肝病或糖尿病患者应定期作有关实验室检查,以确证上述已有的疾病与药物的诱导无关。巴氯芬的镇静作用可使患者的反应能力受影响,应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注意。应远离儿童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