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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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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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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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24 |
国药准字H2005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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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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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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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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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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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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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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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气雾剂只用于慢性哮喘,急性发作时应使用其他平喘药,待控制症状后再加用本品气雾吸入。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慎用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