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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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加替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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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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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24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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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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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外用点眼 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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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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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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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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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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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 2. 包括加替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给药(如口服和静脉给药)偶尔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患者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一些反应伴随着心衰、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头、咽、面部水肿)、气管梗阻、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 3. 避免使用接触镜,避免眼睛、手指和其他物品污染容器瓶口。 4. 像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如出现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改变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