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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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
主要成分乙酰吉他霉素。化学名称:(3R,4R,5S,6R,8R,9R,10E,12E,15R)-3,9二乙酰氧基-5-[0-(4-0-酰基-2,6-二脱氧-3-C-甲基--L-核糖-己吡喃糖基)-(1-4)-2-0-乙酰基-3,6-二脱氧-3-二甲氨基--D-吡喃葡萄糖基]-6-乙酰醛基-4-甲氧基-8,15-二甲基-10,12-十五烷二烯-15-内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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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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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720 |
国药准字H19990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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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适用于由葡萄球菌及链球菌引起的轻度感染性口腔内炎症、咽炎及急性扁桃体炎的早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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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含服,常规成人每日2~6片,每次1片,含服于口中、舌下、颊腔内,边溶化边服用,连用3~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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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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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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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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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适用于由葡萄球菌及链球菌引起的轻度感染性口腔内炎症、咽炎及急性扁桃体炎的早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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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对引起口腔内感染的革兰氏阳性菌中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具有强抗菌作用。是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核蛋白体的50S亚单位,阻碍蛋白合成而起到抗菌作用。本品是耐药性诱导型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对于因诱导红霉素、夹竹桃霉素而生成的诱导型大环内酯类具有耐药性的葡萄球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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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含在口中慢慢溶化,不要咬碎或吞服。 2.若有皮疹出现,应中止使用。 3.若使用后疗效不佳,应考虑选用其它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