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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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磷酸肌酸二钠盐四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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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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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21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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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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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遵医嘱静脉滴注,每次1g(1瓶),每日1-2次,在30-45分钟内静脉滴注。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心脏停搏液中的浓度为10mmol/L。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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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组分过敏者禁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患者禁止大剂量(5-10g/日)使用本品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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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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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缺血状态下的心肌代谢异常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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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用药过程中如有任何不适,请立刻通知医生。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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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快速静脉注射1g以上的磷酸肌酸钠可能会引起血压降低。大剂量(5-10g/日)给药引起大量磷酸盐摄入,可能影响钙代谢和调节稳态的激素的分泌,影响肾功能和嘌呤代谢。上述大剂量需慎用且仅可短期使用。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影响:无。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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