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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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 |
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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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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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211 |
国药准字H20065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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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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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日l-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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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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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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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无致畸作用,但孕妇一般应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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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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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质子泵抑制剂。本品为脂溶性弱碱性药物,易浓集于酸性环境中,因此口服后可特异地分布于胃黏膜壁细胞的分泌小管中,并在此高酸环境下转化为亚磺酰胺的活性形式,然后通过二硫键与壁细胞分泌膜中的H+,K+-ATP酶(又称质子泵)的巯基呈不可逆性的结合,生成亚磺酰胺与质子泵的复合物,从而抑制该酶活性,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因此本品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胃酸分泌具有强而持久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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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脾胃虚寒者禁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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