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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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 |
酚酞。化学名称:3,3-双(4-羟基苯基)-1(3H)-异苯并呋喃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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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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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211 |
国药准字H4402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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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用于习惯性顽固性便秘,也可在结肠、直肠内镜检查或被灌肠检查前用作肠道清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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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50~200mg(1/2~2片);2~5岁:一次15~20mg;6岁以上一次25~50mg(1/4~1/2片)。用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增减,睡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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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1.阑尾炎、直肠出血未明确诊断者禁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患者禁用。3.粪块阻塞、肠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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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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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服用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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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用于习惯性顽固性便秘,也可在结肠、直肠内镜检查或被灌肠检查前用作肠道清洗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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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作用于结肠,口服后在小肠碱性肠液的作用下慢慢分解,形成可溶性钠盐,从而刺激肠壁内神经丛,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使肠蠕动增加,同时又能抑制肠道内水分的吸收,使水和电解质在结肠蓄积,产生缓泻作用。其作用缓和,很少引起肠道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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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脾胃虚寒者禁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酚酞可干扰酚磺酞排泄试验(PSP),使尿色变成品红或桔红色,同时酚磺酞排泄加快。 2.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 3.长期应用可引起对药物的依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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