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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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 |
红参、黑附片提取物,主要含人参皂甙、水溶性生物碱。人参皂甙.m、/ml、乌头碱.m、/ml,每ml注射液相当于生药:红参.、附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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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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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211 |
国药准字Z51020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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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心源性休克、低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创伤性休克、脑梗塞、脑出血、肺心病、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慢性肾衰竭、肝硬化、肝性脑病、胆石症、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胃肠炎、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甲状腺危象、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过敏性休克、高热、中暑、溺水、电击伤、冻伤、烧伤、创伤、手术麻醉、术后并发症、肿瘤化疗、放疗、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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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0~100毫升,(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使用)。静脉推注一次5~20毫升(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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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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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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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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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心源性休克、低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创伤性休克、脑梗塞、脑出血、肺心病、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慢性肾衰竭、肝硬化、肝性脑病、胆石症、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胃肠炎、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甲状腺危象、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过敏性休克、高热、中暑、溺水、电击伤、冻伤、烧伤、创伤、手术麻醉、术后并发症、肿瘤化疗、放疗、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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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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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脾胃虚寒者禁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孕妇慎用。2、本品避免直接与辅酶A、VitK3、氨茶碱混合配伍使用。3、本品不宜与中药半夏、瓜萎、贝母、白蔹、白芨及藜芦等同时使用。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5、本品含有皂甙,正常情况下,摇动时可以产生泡沫现象。6、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7、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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