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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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赛洛多辛。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酮戊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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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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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00 |
国药准字H2007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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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且单个疣体直径最好不超过0.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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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4mg(―粒)、毎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可根据症状酌情减量。 |
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0.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清洁患处并保持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个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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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 中国Ⅱ、Ⅲ期临床试验总计541例、美国临床试验897例、日本上市前临床试验873例BPH患者接受了赛洛多辛的治疗。以下为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常见发生率≥1%,偶见:0.1%≤发生率<1%): 泌尿及生殖系统:常见:射精障碍(逆行射精 等)、勃起障碍、尿失禁;偶见:血尿素氮(BUN)增加、肌酐升高。 胃肠系统:常见:口干、胃部不适、腹泻、软便、便秘;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感、胃痛、腹痛、腹胀感、胃溃疡、胃炎、蒌缩性胃炎、胃灼热、胃下垂感、十二指肠溃疡、排气增加、大便频率增多、残便感、肛门不适感。 神经系统:常见:头晕、起立性眩晕、步态蹒跚、头痛、失眠;偶见:头重感、发呆、肩痛、嗜睡、性欲减退。 呼吸系统:常见:鼻塞、鼻出血、鼻咽炎、鼻窦炎、流涕,偶见:咳嗽。 心血管系统:常见:心动过缓;偶见:房颤、心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室上性期外收缩、体位性低血压、血压降低、血压升高。 皮肤及其附件:偶见:出疹、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 肝胆系统:常见:总胆红素升高、谷草转氨酶(AST)升高、谷丙转氨酶(ALT)升高、γ-谷丙转氨酶(γ-GPT)升高、碱性 |
本品加氦氖激光照射禁用于对632.8nm左右波长范围的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已知的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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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女性患者。 儿童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儿科患者。 老年用药:一般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均有降低,肝功能或肾功能低下者用药时应注意观察患者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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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且单个疣体直径最好不超过0.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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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病灶及邻近组织的局部反应,如疼痛和或烧灼痛、红斑、红肿、糜烂、出血、溃疡、色素沉着等。照光过程中及以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病灶发生于尿道的患者治疗后可能出现尿痛。这些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的,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或消退。偶有瘢痕形成。未见治疗相关的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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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患者应慎重给药: 体位性低血压患者。 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 服用磷酸二酯酶5型(PDE5)抑制剂的患者。 2.本品可能导致射精障碍(逆行性射精等),因此给药过程中应就射精障碍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 3.α-受体阻断剂的药理作用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体位性低血压,请注意变换体位时的血压变化。 头晕,因此高空作业、驾驶等危险操作的患者服药时应给予,充分注意。 同时服用用降压药的患者要注意血压变化,发现血压降低时要采取减量或中止给药等措施妥善处置。 4.木品是对症治疗药物,因此当使用本品未取得满意疗效时,可以考虑手术等其它治疗措施。 |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 3.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 4.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40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 5.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 6.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