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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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盐酸羟苄唑。化学名称:2-羟苄唑苯并咪唑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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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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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71192 |
国药准字H20067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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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用于急性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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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滴眼。每次1~2滴,每小时1~2次,病情严重者每小时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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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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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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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用于急性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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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选择性抑制被感染细胞的微小RNA病毒聚合酶。在组织培养中,本品50μg/ml能有效地抑制人类肠道病毒、柯萨奇病毒和脊髓灰质炎病毒等多种株型;本品10μg/ml能抑制急性流行性出血性结、角膜炎。本品抗微小RNA病毒作用机制,一般认为是在感染细胞内抑制病毒配码的依赖RNA的RNA聚合酶,使病毒RNA合成受阻,从而发挥抑制病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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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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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防止阳光直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