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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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主要成分:盐酸四环素0.5g,醋酸可的松(微粒结晶)0.5g,眼鲁基质加至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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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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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71192 |
国药准字H4102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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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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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涂眼,1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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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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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频繁长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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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用于砂眼、结膜炎等眼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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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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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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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注意避免污染,不要使眼膏管口接触到皮肤表面。 2.涂眼后,如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或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3.对四环素可的松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