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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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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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化学名称:11β,17a,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硫酸奈替米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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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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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71243 |
国药准字H2001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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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沙雷菌属和枸橼酸菌属细菌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所引起的包括婴儿、儿童等各年龄患者在内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疗。这些感染性病病包括:1、复杂性泌尿道感染;2、败血症;3、皮肤组织感染;4、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内脓肿;5、下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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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
本品静脉缓慢滴注。成人用于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3-4mg/kg,分2次使用;全身严重感染:每日4-6.5mg/kg,分2~3次使用。新生儿:每日用药总量为每日4-6mg/kg,分2次使用;6~12岁儿童,每日用药总量5.5~8.0mg/kg,分2~3次使用。本品的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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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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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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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埃希氏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绿脓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菌、奇异变形杆菌、变形杆菌属细菌(吲哚阳性)、沙雷菌属和枸橼酸菌属细菌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所引起的包括婴儿、儿童等各年龄患者在内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疗。这些感染性病病包括:1、复杂性泌尿道感染;2、败血症;3、皮肤组织感染;4、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内脓肿;5、下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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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半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性强,抗菌谱广,对铜绿假单胞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枸椽酸杆菌属、变形杆菌(吲哚阳性和吲哚阴性)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嗜血流感杆菌属等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绿脓杆菌、结核杆菌、普鲁威登菌和不动杆菌属等的某些菌属亦对本品高度敏感;对葡萄球菌属,包括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大多数具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国内临床上常用药物之一。本品药物主要用于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感染,疗效约80%。作为外科手术常规预防感染用药口咽部大手胸部手术能明显降低感染发生率腹部手术耐药发生率与头孢类抗生素比较细菌对奈替米星的耐药发生率要低得多头孢三代19%奈替米星1%对耳肾高度安全康力星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还具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后效应,即细菌在接触抗生素后,虽然抗生素已不再存在,但仍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细菌恢复正常生长尚需一定的时间。因此,一日一次给药就能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康力星有效治疗临床各科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统98%消化系统100%泌尿系统98%手术感染97.8%妇科感染86%小儿肺炎99%烧伤感染83%皮肤感染91%淋病100%菌痢100%临床疗效评价:国内资料国外资料作用机制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主要作用于细菌体内的核糖体,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强大的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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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 2.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 3.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 4.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 5.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 6.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 7.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 |
1严重感染、新生儿、婴幼儿笎染用本品时均以静脉滴注给药为宜,本品的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奈替米星应用疗程中宜定期监测患者血药浓度,使血药峰保持在6—12mg/L,不能超过16mg/L,谷浓度0.5—2mg/L时较好,新生儿应用本品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肌注时,每次剂量可用灭菌生理盐水2ml溶解后使用。本品静脉滴注时,每次剂量可用灭菌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50—200mL稀释后滴注1.5—2.0h,小儿应用可根据剂量适当减少稀释药液。2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其血药浓度调整至适宜范围内,也可根据患者的血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本品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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