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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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当归(酒制)、白术(土炒)、香附 (制)、熟地黄(酒制)、益母草、木香、续断、丹参、鸡血藤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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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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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39 |
国药准字Z350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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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本品理气,养血,通经。用于血虚气滞,月经不调,腰酸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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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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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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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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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本品理气,养血,通经。用于血虚气滞,月经不调,腰酸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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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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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 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 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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