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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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0.2g、丙酸氯倍他索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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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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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377 |
国药准字H3502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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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
真菌感染、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脂溢性皮炎、银屑病、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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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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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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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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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
真菌感染、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脂溢性皮炎、银屑病、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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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