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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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化学名称:1-[2,4-二氯-β(4-氯苄氧基)苯乙基]咪唑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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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原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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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377 |
国药准字H20163085(原国药准字H220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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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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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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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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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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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凉、驱风、止痒、止痛,用于蚊叮虫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晕,头痛,晕车不适。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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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