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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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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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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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63 |
国药准字H2005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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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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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本品宜空腹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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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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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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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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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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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