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范围与红霉素相似,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麦迪霉素 |
氟康唑。 |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03 |
国药准字H200330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范围与红霉素相似,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甲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败血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8~1.2g,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40mg,分3~4次服用... |
|
|
副作用 |
1.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本品的肝毒性较小,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和暂时性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2.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和荨麻疹等。 3.偶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 |
|
|
禁忌 |
|
|
|
成分 |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范围与红霉素相似,主要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甲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败血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链霉菌Strept-Omyces MyCarofaciens产生的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通过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阻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而发挥作用,为生长期抑菌药。抗菌性能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菌和支原体显示很强的抗菌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等亦有抗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4.本品在pH≥6.5时吸收差,故胃溶衣片较肠溶衣片有利于吸收。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