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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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羚羊角、蒺藜、木贼、菊花、车前子、夏枯草、决明子、人参、酒萸肉、石斛、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石决明、黄连、谷精草、木通、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牡丹皮、地黄、槟榔。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盐酸氟哌噻吨和盐酸美利曲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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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思科制药(眉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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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34 |
国药准字H2015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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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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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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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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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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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衰弱、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头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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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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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病人使用本品时需谨慎给药:器质性脑损伤、惊厥抽搐、尿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脏疾病晚期、心血管及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度活跃的病人服用本品。如果病人之前已经使用镇定剂治疗,须逐渐停用。若非抑郁症状已有明显减轻,抑郁症病人仍有自杀的危险。治疗期间,有自杀倾向的病人不应得到大量药物。基于其他精神类药物有过报道,本品可能会改变胰岛素和葡萄糖耐量,这就要求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时要调整降糖药的剂量。患有闭角性青光眼、前房变浅的患者,使用本品会刺激瞳孔扩大,导致青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