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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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6-O-甲基红霉紊。 |
金果榄、土大黄、黄柏、朱砂根、野菊花、紫花地丁、雪胆、苦参、冰片、重楼、黄药子、姜黄、地榆、苦丁茶、薄荷脑。辅料为:山梨醇、瓜耳胶、倍他环糊精、硬脂酸、单甘酯、聚山梨酯80、司盘80、石蜡油、月桂氮卓酮、苯甲酸、羟苯乙酯、十八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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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绿太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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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01 |
国药准字Z20025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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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清热解毒,化瘀消肿,除湿止痒,用于湿热蕴结所致手足癣、体癣、腹癣、浸淫疮、内痔、外痔,肿痛出血,带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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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外用。先用温开水洗净患处,取本品适量直接涂擦于患处或注入患处。轻症每日一次,重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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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涂药处皮肤出现小疹或稍红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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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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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清热解毒,化瘀消肿,除湿止痒,用于湿热蕴结所致手足癣、体癣、腹癣、浸淫疮、内痔、外痔,肿痛出血,带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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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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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7.实验动物中克拉霉素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本品属妊娠期用药C类,克拉霉素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孕妇、乳妇患者需用本品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的乳妇患者应用本品时宜暂停授乳。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于治疗癣症、浸淫疮、皮肤瘙痒等皮肤病时宜轻轻施以按摩。2.对于过敏体质者或儿童等,宜将本品用温开水按1:5稀释后在面部局部涂抹,30分钟后若无红疹或不适,即可使用稀释液按摩后保留两小时。3.治疗足癣,将药擦于患处,按摩2分钟后保留至第二天。4.用于妇女带下病的治疗时,将药注入阴道深处。外阴及阴道用药后用有凉爽感觉属正常现象。5.本品用于治疗痔疮及肛周患疾,刚涂抹时略感轻微刺激,数秒后即可感舒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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