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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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6-O-甲基红霉紊。 |
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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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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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01 |
国药准字H20113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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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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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1.口服 仅用于成年人。与所有的降血糖药一样,剂量应依每个病人的情况进行调节。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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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1.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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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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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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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1.本药为降血糖磺脲类-口服糖尿病治疗药物。 2.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见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 3.其它性质: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通过可能参与糖尿病并发症形成的两个机理减少微血栓形成过程 :部分抑制血小板粘连和凝聚,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B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对血管内产生纤溶活性作用(增大TPA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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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7.实验动物中克拉霉素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本品属妊娠期用药C类,克拉霉素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孕妇、乳妇患者需用本品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的乳妇患者应用本品时宜暂停授乳。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低血糖:用磺脲类降血糖药物治疗时会发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会很严重或持续很长时间,如有必要应住院几天控制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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