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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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6-O-甲基红霉紊。 |
每片含有拉米夫定300mg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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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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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01 |
国药准字H2019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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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可以与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物联用,用于治疗18岁以上成人的HIV-1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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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本品应该在治疗HIV感染方面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成人:推荐剂量为口服,每天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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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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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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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可以与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物联用,用于治疗18岁以上成人的HIV-1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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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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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7.实验动物中克拉霉素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本品属妊娠期用药C类,克拉霉素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孕妇、乳妇患者需用本品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的乳妇患者应用本品时宜暂停授乳。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单独使用核普类以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本品治疗。2、合并感染HTV-1与HBV的患者出现乙型肝炎严重急性恶化治疗后肝炎恶化:在开始抗反转录病毒治疗之前,应对所有HIV1感染患者进行HBY检测,停用抗HBV治疗(包括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普诺福韦二吡呋酶)可能与肝炎严重急性恶化有关。对合并感染HIBV但停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在停止治疗后还要持续至少数月的严密监测(包括临床及实验室随访)。如果条件适当,可以准许患者重新开始抗HBV治疗。当拉米夫定和富马酸替若福韦二毗呋酯用于控制HIV感染的联合治疗时,也具有抗HIBY活性,但未有富马酸替诺福韦二毗呋酯300mg和拉米夫定300mg联用治疗HBY的研究。本品不建议用于治疗慢性HBV感染。3、与以干扰素和利巴韦林为基础的治疗方案联用时有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的风险体外研究显示利巴韦林可以减少嘧定核昔类似物(如本品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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