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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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化学名称: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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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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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22 |
国药准字H2004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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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化脓性扁桃体炎。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合并细菌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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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用法:成人:口服。用量:一次0.3g(1片),一日1次,疗程7~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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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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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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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年龄在65岁以上者,半衰期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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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化脓性扁桃体炎。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合并细菌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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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是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比红霉素强1~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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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者可发生累积效应。3.使用本品可引起非敏感菌的过度增殖,引发二重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