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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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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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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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22 |
国药准字H2005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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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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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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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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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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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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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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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5.运动员慎用。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