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羚翘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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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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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羚羊角﹑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穗﹑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钠。分子式:C14H10Cl2NO2Na,分子量:3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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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 |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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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92 |
国药准字H1095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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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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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支,每日3次,用时摇匀。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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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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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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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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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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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动物实验证实,前列腺素是引起眼内炎症的介质之一,能导致血-房水屏障崩溃、血管扩张、血管通透性增加、白细胞趋化、非胆碱能机制性瞳孔缩小等。双氯芬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对机械、化学、生物等刺激引起的血-房水屏障崩溃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临床研究显示,0.1%双氯芬酸钠治疗白内障术后炎症,可降低前房的闪辉和细胞数;应用于角膜放射状切开术或激光屈光角膜切削术的病人,能缓解术后疼痛和畏光,优于安慰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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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限于滴眼用。 2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接触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