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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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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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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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7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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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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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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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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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儿童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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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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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 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 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 4.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 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