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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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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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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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73 |
H2015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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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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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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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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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儿童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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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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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水凝胶,由固相(即基质-卡波姆)和作为分散介质的液相(水)组成。本品所使用的卡波姆是一种与季戊四醇烯丙醚或蔗糖交联的聚丙烯酸聚合物。本品中的卡波姆(0.2%w/w)可以形成高粘度的晶状透明凝胶。基于它的水凝胶性质,本品可以黏附于角膜的表面并且可以贮留液体。凝胶的结构会被泪液中的盐分破坏,释放出其中的水分。在一项针对干燥性角结膜炎病人的研究中发现,本品治疗6周后泪液驱散时间由平均5.3秒延长至11.2秒。SchimerⅠ试验值由4.8mm升高到10.7mm。非临床毒理研究:无法建立LD50值,因为本品没发现毒性。在家兔眼部急性刺激性试验中,本品没有显示出任何刺激性。在用豚鼠进行的敏感性试验中,没有发现本品有潜在的敏感性。给家兔眼睛使用本品五周以上,本品没有显示出局部或全身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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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 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 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 4.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 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