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II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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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格列吡嗪。 |
非诺贝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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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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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427 |
国药准字H3702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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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II型糖尿病。 |
供成人使用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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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需整片吞服,剂量因人而异,推荐每日早餐时(也可在其他认为方便的时候)服药一...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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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用本品治疗期间偶可出现低血糖,特别是身体衰弱和老年患者在过度的体力活动后、饮食不规律、饮用酒类、肾和(或)肝功能不全者。与其他磺酰脲类药相似,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腹胀、消化不良、腹泻、便秘和呕吐)、疼痛(如头痛、关节痛、肌痛)和虚弱、头晕、震颤、失眠、焦虑、出汗、瘙痒、多尿、鼻炎等。这些不良反应一般与剂量有关,减药后可消失。用磺脲类治疗的病人,偶伴有一过性的皮肤过敏性反应,而这种反应一般随治疗的继续可消失。此外,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对非诺贝特或非诺贝酸过敏者禁用;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活动性肝病患者,包括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以及不明原因持续性肝功能异常患者;已知有胆囊疾病患者;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接受透析的患者;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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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本品。 尽管不知格列吡嗪是否通过人乳汁排泄,但已知某些磺脲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可能引起哺乳婴儿的低血糖,故应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服降糖药。如果停药,且单独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应考虑胰岛素治疗。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与年轻的健康受试者相比,老年糖尿病受试者单次服药后,格列吡嗪的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差异,但不能排除某些病人的较高敏感性。在多次服药后,老年人大约需要延长1至2天才能达到稳态血药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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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II型糖尿病。 |
供成人使用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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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格列吡嗪通过刺激胰腺释放胰岛素,显示急性降低血糖作用。该作用取决于胰岛上功能性β细胞。口服磺脲类降糖药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机制是胰腺外效应。格列吡嗪具有两种重要的胰腺外作用:增加胰岛素敏感性并降低肝糖生成。重要的是格列吡嗪通过对膳食的反应而刺激胰岛素分泌。 |
因为不同对照临床试验之间的条件差别很大,因此不同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不一定能够代表实际使用中的发生率。以下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中,非诺贝特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并且大于2%的不良事件列表,不论其因果关系如何。有大约5.0%的接受非诺贝特的患者、大约3%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而停药。在双盲临床试验中,非诺贝特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是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生率是1.6%。系统非诺贝特(N=439)安慰剂(N=365)系统非北诺特(N=439)安慰剂(N=365)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全身代谢和营养疾病腹痛4.64.4ALT增高3.01.6背痛3.42.5CPK增高3.01.4头痛3.22.7AST增高3.40.5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肝功能检测异常7.5**1.4呼吸疾病6.25.5恶心2.31.9鼻炎2.31.1便秘2.11.4**:与安慰剂组比较有显著差异。上市后经验:在上市后使用中自发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肌痛、横纹肌溶解、胰腺炎、急性肾炎、肌痉挛、肝炎、肝硬化、贫血、关节痛、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白细胞降低、哮喘。因为这些不良事件来自规模不确定的人群的自发报告,不一定能够对发生率进行准确的估计,也不一定能够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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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应遵医嘱,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必要时测定HbAIC,根据以上结果调整剂量,并注意饮食量和用药时间。 2、低血糖:所用磺脲类药物都可能产生严重低血糖。适当选择病人、剂量及指导对避免低血糖发生是很重要的。肾或肝功能不全可能影响格列吡嗪的分布,后者也可能减少糖生成能力,两者都能增加血糖反应的危险性。老人、虚弱的或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那些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患者对降糖药所致的低血糖反应特别敏感。在老人及那些服用β-肾上腺素能阻断剂的病人中很难判断低血糖。剧烈或长时间运动后、热量摄取不足、饮酒或使用不只一种降糖药,都更可能发生低血糖。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肾脏和肝脏疾病:肾和(或)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格列吡嗪,其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动力学特性可能会受影响。假如这些人发生低血糖,需延长给药间隔,实行适当管理。 4、胃肠疾病:本品显著降低的胃肠滞留时间可能影响其药代动力学特性及其临床效果。 5、血糖失控:稳定的糖尿病病人发热、创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非诺贝特胶囊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②肝功能试验;③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④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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