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滋补强壮,镇静安神。本品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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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蜜环茵浓缩液、蜂王浆、蜂蜜、乙醇、苯甲酸钠。 |
盐酸氟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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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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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06 |
国药准字H20064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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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滋补强壮,镇静安神。本品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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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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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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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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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滋补强壮,镇静安神。本品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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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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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本品应餐后服用。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未满18岁儿童和青少年在临床试验中,抗抑郁药治疗组与安慰剂对照组相比较,更容易发生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敌对行为(主要是攻击、对立行为和发怒)。本品只适用于治疗8岁至18周岁儿童和青少年的中重度抑郁发作,不用于其他适应症。如果根据临床需要应当给予本品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小心观察自杀性症状的表现。涉及青少年长期用药安全性(包括对生长发育、性成熟、认知、情感和行为的发展影响)的资料很有限。在一个为期19周的临床研究中发现,服用氟西汀减少青少年的身高和体重增加(见不良反应)。尚未确定氟西汀是否影响这些人达到正常成年人的身高。氟西汀对青春期发育影响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不良反应)。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后应注意监测青少年的成长发育指标(包括身高、体重和TANER发育阶段)。如发现其中某项落后于正常发育,应转诊儿科医生处理。在儿科的临床试验中常发现躁狂和轻度躁狂病例(见不良反应)。建议对躁狂和轻度的躁狂的发生进行定期监查。如发生躁狂,立即停药。医生在处方时应详细与儿童/青少年患者和/或其父母讨论治疗的利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