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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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醋酸泼尼松。 |
咪唑斯汀的化学名称:2-[[[1-[(4-氟苯基)甲基]-1氢-苯并咪唑-2-基]-4-哌啶基]甲基-氨基]-4(3氢)-嘧啶酮,分子式:C24H25FN6O,分子量: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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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涛生制药有限公司 |
SanofiWinthrop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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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009 |
H2013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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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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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10mg),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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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对咪唑斯汀过敏。2.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3.肝功能障碍。4.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5.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6.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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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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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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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与西咪替丁、环孢菌素和硝苯地平等对肝脏氧化有抑制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时应慎重。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合用,可使本品血浆浓度中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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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得嚼碎服用。2.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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