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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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异丙氨基-3-[对-(2-甲氧乙基)苯氧基]-2-丙醇L(+)-酒石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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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万森制药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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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315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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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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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高血压:一日0.1~0.2g,早晨顿服或遵医嘱。治疗心绞痛:一日0.1~0.2g,早晨或晚上顿服或遵医嘱。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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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显著心动过缓(心率<45/分钟)、心源性休克、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末梢循环灌注不良、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严重的周围血管疾病。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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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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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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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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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初期可出现乏力、胃肠功能紊乱、嗜睡等,在继续服用后可自行消失。偶有非特异性皮肤反应及肢体怕冷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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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石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和其他β阻滞剂一样,中断治疗一般应在7~10天内逐步撤除。 2.对于要进行全身麻醉的病人,至少在麻醉前48小时停用。 3.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4.孕妇及分娩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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