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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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醋酸地塞米松、薄荷脑、樟脑、桉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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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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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56 |
国药准字H21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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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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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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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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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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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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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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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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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小儿慎用。2.破损皮肤及粘膜部位不宜使用。3.避免大面积应用4.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