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枇杷止咳颗粒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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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白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考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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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Aesica Pharmaceutical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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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57 |
注册证号H2018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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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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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推荐剂量:本品须每日服用二次(通常为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二次,一周后应增加至每次100mg、每日二次的初始治疗剂量。本品治疗的其实剂量也可以为200mg单词负荷剂量,约12小时后采用每次100mg、每日二次(200mg/日)维持剂量方案。当医生确定需要迅速达到拉考沙胺稳态血浆浓度及疗效时,可以给予患者负荷剂量。考虑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升高,应在医学监督下进行负荷剂量给药(参见【不良反应】)。尚未研究负荷剂量用于急症时的情况,如癫痫持续状态。基于疗效和耐受性,可每周增加维持剂量,每次增加50mg,每日二次(每周增加100mg),直至增至最高推荐日剂量400mg(每次200mg、每日二次)。如果漏服一次剂量的拉考沙胺,患者应立即补服,然后按时服用下一次的剂量。如果患者在下一级量应服时间的6小时内发现漏服,则无需补服,只需按时服用下一次拉考沙胺即可。患者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根据目前的临床实践,如果须停用拉考沙胺,则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按200mg/周逐渐降低日剂量)。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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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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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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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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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治疗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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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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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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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痨病、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去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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