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通窍。本品适用于急性鼻炎之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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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耳子(炒)、白芷、熊胆粉、白矾(煅)、玄明粉、薄荷脑、冰片。辅料为:乙醇、山梨酸、甜蜜素、氢氧化钠、纯化水。 |
6-O-甲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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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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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212 |
国药准字H1999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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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通窍。本品适用于急性鼻炎之鼻塞,流涕。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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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鼻腔喷雾给药。取下药液瓶盖,将塑料袋仲的阀门头取出直接插入药瓶,拧紧,摇匀药液,取下喷头帽,将喷头置于鼻腔内,按下喷头,喷入鼻腔内,一日4~6次,每次每侧2~4揿(约0.15~0.3毫升),一日给药总量小于3毫升,3天为一个疗程。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2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4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 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①体重8~11kg,一次62.5mg(半片),每12小时1次; ②体重12~19kg,一次125mg(1片),每12小时1次; ③体重20~29kg,一次187.5mg(1片半),每12小时1次; ④体重30~40kg,一次250mg(2片),每12小时1次; ⑤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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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人感觉有轻微刺激性。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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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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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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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通窍。本品适用于急性鼻炎之鼻塞,流涕。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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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康美诺沙是大环内脂类抗生素红霉素的第二代衍生物,也是红霉素的取代品种之一,对革兰氏阳性细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康美诺沙对酸稳定性高,不易被胃酸破坏,具有血液浓度高,体内分布广、半衰期长,口服吸收良好,生物利用度高,作用时间长,毒副作用小,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 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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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 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5.使用前将药液摇匀,试喷数次至药液呈明显雾状后开始喷入鼻腔内。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年老体弱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