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豁痰熄风,健脾理气。用于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型儿童癫痫风痰闭阻证,发作时症见四肢抽搐、口吐涎沫、二目上窜、甚至昏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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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胆南星、天麻、太子参、茯苓、水半夏(制)、橘红、九节菖蒲、青果、琥珀、沉香、六神曲(麸炒)、麸炒枳壳、川芎、羌活。 |
盐酸齐拉西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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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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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48 |
国药准字H2006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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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豁痰熄风,健脾理气。用于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型儿童癫痫风痰闭阻证,发作时症见四肢抽搐、口吐涎沫、二目上窜、甚至昏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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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胶囊剂,3-6岁一次5粒,7-13岁一次8粒,一日3次。本品胶囊较大,患儿不习惯或吞服有困难者,可从胶囊中取出药粉冲服。 |
初始治疗:1次20mg,1日2次,餐时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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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国外上市前临床试验报道了以下不良反应: 精神分裂症患者:齐拉西酮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所致停药率分别为4.1%(29/702)和2.2%(6/273)。主要不良反应为皮疹,齐拉西酮组为有7例患者因皮疹停药(1%),安慰剂组为0。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发生率大于5%的常见不良反应见下表1。 表1.精神分裂症患者短期(4-6周)服用齐拉西酮的常见不良反应 表2列出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急性期治疗(最长6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包括发生率超过2%的接受齐拉西酮治疗的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发生率大于安慰剂组患者的不良反应。 表2.精神分裂症患者短期(最长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口服齐拉西酮所发生的不良反应 短期,固定剂量、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 集合分析4个研究中剂量一反应关系表明,下列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剂量明显相关:乏力、体位低血压、厌食、口干、流涎增加,关节痛、焦虑、头晕、肌张力障碍、肌张力亢进、嗜睡、震颤、鼻炎、皮疹和视觉异常。 锥体外系综合症(EPS):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治疗组和安慰剂组EPS的发生率分别为14%和8%。经Simpson-Angus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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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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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豁痰熄风,健脾理气。用于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型儿童癫痫风痰闭阻证,发作时症见四肢抽搐、口吐涎沫、二目上窜、甚至昏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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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儿服药后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饭后服用或继续服药1-3周一般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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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2.根据病情可与其它抗痫药联合应用。3.在治疗期间服用本品和其它西药均不宜突然停减,如需用本品更换已经服用的其它抗癫痫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先在其它抗痫药物用法用量不变的情况下,加服本药,等用药后病情得到控制,视病情逐渐递减其它抗痫药物用量。4.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病情波动应及加用其它治疗措施。5.少数患儿服药后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饭后服用或继续服药1-3周一般可自行消失。6.服用本品期间不宜食用牛羊肉、无鳞鱼及辛辣刺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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