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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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噻肟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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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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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93 |
国药准字H20065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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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脑膜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生殖道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头孢噻肟可以作为小儿脑膜炎的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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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受年龄的影响,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分布有所改变,消除半衰期延长1.5至2小时,血浆的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减少,因此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1.口服,饭后服用。成人常用量为每次100毫克(效价),每天2次。使用中,可根据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重症或效果不佳者,可增加用量,每次200毫克(效价)每天2次服用。 2.本品使用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1)严重肾损害患者,应适当调节给药量和给药间隔等,慎重用药。 (2)使用本药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且用药应限于治疗疾病必要的最短期间(防止出现耐药菌等)。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一次1g,每日2次,肌内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一次2g,每日2次,肌内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一次2-4g,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g。淋病:0.5-1g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间隔6-12小时等剂量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150-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每次剂量均为25mg/kg。早产儿每日剂量不可超过50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g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1g,术后每6-8小时1g,至24小时内为止。四、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分钟时,头孢噻肟的维持量应减半;肌酐值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每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增加给药1次。配制方法:1.肌肉注射:本品1g溶于4ml1%或2%利多卡因注射液中,深层肌肉注射,可避免疼痛;或溶于4ml注射用水中,深层肌肉注射。剂量超过2g时,应分不同部位注射。2.静脉注射:本品1g溶于10ml以上注射用水中,经3-5分钟静脉注射。3.静脉滴注:本品2g溶于40ml的注射用水中或40ml10%葡萄糖注射液中于20分钟内注射完,也可溶于100ml等渗液中或10%葡萄糖注射液中于40-60分钟内滴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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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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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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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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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脑膜炎、败血症、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生殖道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等。头孢噻肟可以作为小儿脑膜炎的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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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总病例12615例中,不良反应报告例为317例(2.51%)。其主要内容有消化系统症状(腹泻、软便:0.40%,胃部不适感:0.lO%,欲吐、恶心、呕吐:0.09%)等。 1.重大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详),过敏样症状(发生率不详):有时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血压降低、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发疹等),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发生率不详)、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发生率不详):有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3)假膜性大肠炎(发生率不详):有时出现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初期症状:腹痛,频繁腹泻),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4)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详):有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故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详)、PIE综合征(发生率不详):有时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理。 (6)肝功能障碍(发生率不详)、黄疽(发生率不详):AST(GOT)、ALT(GPT)、γ-GTP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并出现黄疸症状,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7)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详):有血小板减少发生的现象,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重大不良反应(同类药) (1)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的报告。 (2)痉挛:肾功能衰竭患者,大量给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引起痉挛等神经症状的报告。 |
头孢噻肟为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和沙门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强大活性。对普通变形杆菌和枸橼酸杆菌属亦有良好作用。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对本品比较耐药。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和产碱杆菌无抗菌活性。头孢噻肟对流感杆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脑膜炎奈瑟菌和卡他莫拉菌等均有强大作用。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差,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强,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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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 (3)严重肾损害患者[因本剂系肾排泄型抗生素,故会引起排泄延迟](参照<与用法及用量相关的使用注意>以及[药代动力学]项)。 (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表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注意观察]。 (5)高龄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2.重要且基本注意 (1)遵医师处方。 (2)可能会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 3.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及尿糖试剂进行的尿糖检查,有时成假阳性,故应注意。 (2)直接库姆斯氏试验,有时呈阳性,故应注意。 |
1用药前需进行过敏试验。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4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5配制肌内注射液时,0.5g、1.0g或2.0g的头孢噻肟分别加入2ml、3ml或5ml灭菌注射用水。供静脉注射的溶液,加至少10~20ml灭菌注射用水于上述不同量的头孢噻肟内,于5~10分钟内徐缓注入。静脉滴注时,将静脉注射液再用适当溶剂稀释至100~500ml。肌内注射剂量超过2g时,应分不同部位注射。6肾功能减退者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慎用;有胃肠道疾病或肾功能减退者慎用。7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