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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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洛西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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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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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387 |
国药准字H1096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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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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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1g,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 |
加入适量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成人一日6~10g,严重病例可增至10~16g,一般分2~4次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日75mg/kg,婴儿及新生儿按体重一日100mg/kg,分2~4次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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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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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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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并有少量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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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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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均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与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奈替米星合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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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能对青霉素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 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5.对诊断的干扰:1.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2.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3.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6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7静脉滴注时注意速度不宜太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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