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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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卡特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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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丕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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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387 |
国药准字H20020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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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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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1g,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 |
口服。成人:一次50(g,一日1次,睡前服用,或一次50(g,一日2次,清晨及睡前服用。 6岁以上儿童:一次25(g,服用方法同成人。儿童可依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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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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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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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和幼儿服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服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所以对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方可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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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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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为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对支气管的β2受体具有高度选择性,其支气管扩张作用强而持久。尚具有较强抗过敏作用,不仅可抑制速发型的气道阻力增加,而且可抑制迟发型的气道反应增高。本品尚可促进纤毛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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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1.有可能引起心率失常,服用时应予注意; 2.以下患者慎用: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 3.孕妇服用应注意:由于妊娠期服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所以对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应权衡利弊方可服用; 4.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及幼儿服用时注意:由于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和幼儿服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慎用; 5.相互作用:因本药与肾上腺素及异丙肾上腺素等儿茶酚胺类并用时会引起心律失常、心率增加,故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并用; 6.其它:本品有抑制过敏引起的皮肤反应作用,故评估皮肤试验反应时,应考虑到本药对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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