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处方药 医保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查看说明书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氟罗沙星片
氟罗沙星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氟罗沙星。

生产企业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0387

国药准字H200636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1g,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副作用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成分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