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脑炎后、动脉硬化性或中毒性),但不包括药物引起的帕金森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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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左旋多巴200mg与苄丝肼50mg(相当于盐酸苄丝肼57mg)。 |
本品主要成分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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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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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98 |
国药准字H199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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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脑炎后、动脉硬化性或中毒性),但不包括药物引起的帕金森综合症。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 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运动神经元病。 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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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美多芭最适宜的日用量必须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而定。下面的用量表可作为一个基本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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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根据其临床状况采取相应的支持措施。对于特殊患者,可能需要进行心血管症状(如心律不齐)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呼吸兴奋剂或神经安定药)的系统治疗。 |
不良反应主要是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剂量过大的患者,不良反应常为暂时性的,减少剂量后可减弱或消失;其程度也较轻,一般不需停药。对有精神病史者或伴有脑血管疾病(如:中风)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 1、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嗜睡和恶心等不良反应,偶见出现口干、呼吸抑制、头晕、无力、虚脱、精神错乱、晕眩、恶心、呕吐、头痛和失眠。 2、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调节紊乱、幻觉、恶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厥发作,癫痫患者尤应注意。 3、胃肠道:偶有轻度的胃肠功能紊乱(便秘、腹泻)。 4、心血管系统:偶会发生低血压、心血管功能降低。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常难于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 6、其他副作用:罕见或个别病例有视力障碍、味觉障碍、多汗、皮疹、肝功能损害。某些病人对药物可显反常的反应而表现为痉挛状态加重。可能会出现肌张力过低,使病人更难于行走或照料自己,这种情况通常在调节剂量后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可能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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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能会影响胚胎的骨骼发育,因此绝对禁止用于妊娠期或未采用有效避孕措施但具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 因不知苄丝肼是否能进入乳汁中,因此服用本品的母亲禁止哺乳,因为不能排除婴儿骨骼畸形的可能。 儿童用药:25岁以下不宜服用。 老年用药:同用法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期间,尤其在最初3个月,只有在抢救生命时才能使用本药,应仔细权衡治疗对母亲和胎儿之间的利弊。巴氯芬可通过胎盘屏障。母亲服用治疗剂量的巴氯芬,活性物质可进入乳汁,但量甚少,对婴儿影响不大。 儿童用药:见 老年用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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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脑炎后、动脉硬化性或中毒性),但不包括药物引起的帕金森综合症。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 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运动神经元病。 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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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多巴丝肼是左旋多巴和苄丝肼组成的复方制剂。多巴胺是脑中的一种神经递质,帕金森氏病患者脑基底神经节中多巴胺含量不足。左旋多巴是多巴胺生物合成的中间产物,是多巴胺前体,在芳香族L-氨基酸脱羧酶的作用下生成多巴胺。左旋多巴可以通过血脑屏障,而多巴胺本身则不能,因此左旋多巴被用作前药来增加多巴胺水平。 给药后,左旋多巴在脑外以及大脑组织中发生快速脱羧反应生成多巴胺,使得大多数左旋多巴不能到达基底神经节,而外周产生的多巴胺常会引起不良反应。因此,抑制脑外组织中左旋多巴的脱羧反应是十分必要的。左旋多巴与外周脱羧酶抑制剂苄丝肼同时给药即可达到这一目的。多巴丝肼是左旋多巴与苄丝肼按4:1制成的复方制剂,在临床试验和治疗应用中已证明这一比例具有最佳疗效,与单独给予大剂量左旋多巴的效果相当。 2.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多巴丝肼、左旋多巴、苄丝肼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 生殖毒性:生殖毒性试验中,小鼠(400 mg/kg)、大鼠(250、600 mg/kg)、家兔(120、150 mg/kg)中未见致畸作用或对骨骼发育的影响,但大鼠一般毒性试验结果显示可能会影响骨骼发育。在产生母体毒性的剂量下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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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治疗期间,不应当给病人服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可加强同时服用的拟交感神经药的作用。因此,密切监视心血管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且拟交感神经药剂量亦应减少。其他的抗帕金森药不应当在本品治疗一开始就突然停服,因为后者的作用至少需几天才见效。在某些病例中,其他药的用量在以后应逐渐地减少。 对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或心律不齐的病人,应定期进行心血管系统检查(特别应包括心电图检查)。 治疗期间同时用各种抗高血压治疗是允许的,但应定期测量血压。在抗高血压药物中,利血平和α-甲基多巴可干扰多巴胺的代谢,因而可对抗本品的作用。对吩噻嗉、丁酰苯的衍生物来说也是如此。 在用低剂量的多种维生素制剂中,服用维生素B6是允许的。 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骨软化症的病人服用此药时应严密观察。 对开角型青光眼病人应定期测量眼压,因为理论上左旋多巴能升高眼压。 如同任何药的长期治疗一样,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如需接受全身麻醉,本品治疗应尽量延续至手术前,除非采用氟烷麻醉。因为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在接受氟烷麻醉时可致血压波动和心律失常,因此需在进行外科手术前12-48小时内应尽可能停用本品,手术后可 |
痉挛状态合并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状态的病人,因病情可能恶化,应慎用巴氯芬,并对 病人进行严密监护。对伴有癫痫的痉挛状态患者,除继续使用适当的抗惊厥药治疗外,可在适当的监护下 使用巴氯芬。 对有消化性溃疡或有该病史的患者,以及患有脑血管病、呼吸、肝、肾功能衰竭者,也应慎用巴氯芬。 因神经源性的原因而影响膀胱排空的病人,使用巴氯芬治疗期间可有改善。然而,对已患有括约肌张力过高的病人,可能引起急性尿潴留,应慎用巴氯芬。 有报告使用巴氯芬特别是长期使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焦虑、意识错乱状态、幻觉、精神病、躁狂或偏执状态、惊厥(癫痫持续状态)、心动过速,并且可出现一种反跳现象,使痉挛状态一过性加重。除非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应通过逐渐减少剂量而终止治疗(大约需1-2周以上)。 由于有报告在极个别病例中引起血清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和血糖升高,对肝病或糖尿病患者应定期作有关实验室检查,以确证上述已有的疾病与药物的诱导无关。巴氯芬的镇静作用可使患者的反应能力受影响,应激性降低。因此患者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注意。 应远离儿童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