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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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米非司酮。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化学名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9H31N7O.CH4SO3分子量:5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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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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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33 |
国药准字H2013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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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的成人患者。-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该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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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停经≤49天之健康早孕妇女、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首次口服2片米非司酮片(25mg/片)、每隔12小时加服1片米非司酮片、每次服药后禁食2小时,第3天清晨服完最后1片米非司酮片后、隔1小时、在医院,一次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片0.6mg(3片)或于阴道后穹窿放置卡前列甲酯栓1枚(1mg)。卧床休息2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和有无妊娠产物排出和副反应。 |
治疗应由对恶性肿瘤患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甲磺酸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服用,并饮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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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3、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对前列腺类药物过敏等; 4、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年龄超过35岁的吸烟妇女。 |
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可能会出现相互混杂的临床症状,但由于它们与潜在疾病、疾病本身进展、以及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有关,因此常难以明确它们的因果关系。一般来说,包括儿科在内的CML患者长期每日口服本品的耐受性较好。大多数成年患者在治疗的某一时间点会发生不良事件,但绝大多数为轻至中度,且临床试验中仅2.4%的新诊断患者、4%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晚期慢性期患者、4%干扰素治疗失败的加速期患者以及5%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急变期患者因药物相关性不良事件导致治疗中断。GIST研究中,4%的患者因药物相关性不良事件而中断本品治疗。所有适应症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相似,仅有两种情况例外:GIST患者发生骨髓抑制较少,肿瘤内出血仅在GIST患者中观察到(见[注意事项])。最常报告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有轻度恶心、呕吐、腹泻、肌痛、肌肉痛性痉挛及皮疹,这些不良事件均容易处理。所有研究中均报告有浮肿,最初可表现为眶周或下肢浮肿。但严重浮肿少见,并且经利尿剂、其它支持疗法、或某些患者通过降低本品剂量后均可缓解。多种不良事件如胸腔积液、腹水、肺水肿以及伴或不伴浮肿的体重快速增加均可统称为“潴留”。这些不良事件可通过暂时停用本品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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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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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的成人患者。-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该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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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肛门坠胀感和子宫出血。 2.个别妇女可出现皮疹。 3.使用前列腺素后可有腹痛,部分对象可发生呕吐、腹泻。少数有潮红和发麻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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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确认为早孕者,停经天数不应超过49天,孕期越短,效果越好。 2.米非司酮片必须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下使用。本药不得在药房自行出售。 3.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4.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数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片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 5.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型超声波检查或血HCG测定,如确诊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使用本品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
已有报道,本品治疗的患者有明显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减少,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在动物实验中显示,C-ABL酶抑制剂能引起心肌心肌细胞的强烈反应,大鼠的致癌性试验中,已有心肌疾病的报道。因此,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应用本品治疗的老年患者有心脏疾病史的患者,应首先测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在治疗期间,患者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向检查,并根据症状进行相应治疗。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药代动力学])。肝功能衰竭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暴露量可能会增加,肝功损害者慎用本品。严重肝功能衰竭者在认真进行危险-效益比评估后,才能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见[用法用量])。应谨记GIST患者可能有肝转移,从而增加肝功能的损害。曾有一位常规服用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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