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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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米非司酮。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过氧苯甲酰50毫克,辅料为多库酯钠、依地酸二钠、卡波姆940、丙二醇、泊洛沙姆182、丙烯酸酯共聚物(AC)、甘油、二氧化硅、氢氧化钠、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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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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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33 |
注册证号H2014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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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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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停经≤49天之健康早孕妇女、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首次口服2片米非司酮片(25mg/片)、每隔12小时加服1片米非司酮片、每次服药后禁食2小时,第3天清晨服完最后1片米非司酮片后、隔1小时、在医院,一次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片0.6mg(3片)或于阴道后穹窿放置卡前列甲酯栓1枚(1mg)。卧床休息2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和有无妊娠产物排出和副反应。 |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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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3、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对前列腺类药物过敏等; 4、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年龄超过35岁的吸烟妇女。 |
可引起皮肤刺激(接触性皮炎)、 皮疹,皮肤烧灼感、瘙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罕见面部肿胀,光过敏,皮肤疼痛(螫刺感), 过敏性皮炎,变态反应(超敏反应、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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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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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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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肛门坠胀感和子宫出血。 2.个别妇女可出现皮疹。 3.使用前列腺素后可有腹痛,部分对象可发生呕吐、腹泻。少数有潮红和发麻现象。 |
本品是一种氧化剂,外用于皮肤后,能缓慢释放出新生态氧,可杀灭痤疮丙酸杆菌,并有使皮肤干燥和脱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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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确认为早孕者,停经天数不应超过49天,孕期越短,效果越好。 2.米非司酮片必须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下使用。本药不得在药房自行出售。 3.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4.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数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片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 5.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型超声波检查或血HCG测定,如确诊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使用本品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
1.本品只能外用。 2.不要涂抹于已受到既往治疗影响或晒伤的皮肤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如果制剂进入眼睛、用水彻底清洗。 在对脖子和其他敏感部位用药时应小心。 4.孕妇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得将本品用于哺乳期妇女胸部。 5.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由医生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出现严重结痂、红斑和水肿应停药, 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肤刺激。 8.初次用药时可能会感到轻微的灼烧感,出现皮肤变红和脱皮。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大多数患者会出现脱皮突然增加。这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暂停治疗,通常会在一-两天内消退。应通过在一-小块皮肤上重复试用,测定个体敏感性。如果出现严重刺激性,患者应降低使用频率,直至停止使用。 9.药物过量可能会引起严重刺激性,应停止使用本品。 10.可能会引起皮肤肿胀和起泡。出现该症状时应停止治疗。 11. 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 12.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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