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躁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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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苏叶,桑叶,前胡,浙贝母,麻黄,桔梗,天南星(炙),陈皮,苦杏仁(去皮炒),黄芩,青黛,天花粉,枳壳,山楂,甘草,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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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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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75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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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躁不安。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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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2.5g),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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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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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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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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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躁不安。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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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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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外感风寒,肺热内蕴所致的感冒咳嗽,若暑邪感冒、肺虚久咳或阴虚咳燥者不宜使用。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lsquo。3.医师注意掌握1-14岁不同年龄间的适当剂量。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