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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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酒大黄﹑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石膏﹑旋覆花﹑栀子。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γ-(4-氯苯基)-2-吡啶丙胺顺丁烯二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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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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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93 |
国药准字H3202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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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治疗过敏性鼻炎: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感冒或鼻窦炎;皮肤粘膜的过敏:对荨麻疹、枯草热、血管运动性鼻炎均有效,并能缓解虫咬所致皮肤瘙痒和水肿;也可用于控制药疹和接触性皮炎,但同时必须停用或避免接触致敏药物。当症状急、重时可应用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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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成人:肌内注射,一次5~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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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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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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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不宜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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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治疗过敏性鼻炎: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感冒或鼻窦炎;皮肤粘膜的过敏:对荨麻疹、枯草热、血管运动性鼻炎均有效,并能缓解虫咬所致皮肤瘙痒和水肿;也可用于控制药疹和接触性皮炎,但同时必须停用或避免接触致敏药物。当症状急、重时可应用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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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
作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缓解支气管平滑肌收缩所致的喘息,本品抗组胺作用较持久,也具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能增加麻醉药、镇痛药、催眠药和局麻药的作用。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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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