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外阴瘙痒,白带量多,外阴炎,阴道炎见以上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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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蛇床子、白鲜皮、黄柏、荆芥、防风、苦参、龙胆、聚山梨酯80、苯甲酸钠。 |
苦参、败酱草、紫花地丁、穿心莲、蒲公英、猪胆粉、紫草(新疆紫草)、败酱草、芦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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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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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37 |
国药准字Z2302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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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外阴瘙痒,白带量多,外阴炎,阴道炎见以上症候者。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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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10毫升,加温水约100毫升,浸洗患处或以冲洗器冲洗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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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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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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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外阴瘙痒,白带量多,外阴炎,阴道炎见以上症候者。 |
妇科炎症、宫颈糜烂、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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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外用给药,禁止内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肛肠疾病者慎用,请咨询医师。3.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带下病伴有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7.保持外阴清洁,勤换内裤、护垫。8.用药期间,要舒畅情致,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9.偶因贮存不当,栓粒遇高温易变形,可在使用前将塑料板放入水中冷却片刻使用;或药物表面出现白色积粉,均不影响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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