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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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烟酰胺100毫克,维生素B620毫克,维生素B210毫克,叶酸10毫克。 |
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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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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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475 |
国药准字H2005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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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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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粒,小儿酌减(服1/3--1/2粒)。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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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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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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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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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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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本品所含药品成份过敏者慎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