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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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诃子肉、川贝母、百药煎、乌梅肉、葛根、茯苓、甘草、天花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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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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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73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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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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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l丸,一日2次。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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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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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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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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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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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在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 4.凡因急、慢性喉炎而声哑者用之,急性咽喉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喉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因其它原因如声带小结,息肉等而失音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清音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清音丸不可整丸吞服。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