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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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诃子肉、川贝母、百药煎、乌梅肉、葛根、茯苓、甘草、天花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龙血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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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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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73 |
国药准字Z2011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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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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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l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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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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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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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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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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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在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 4.凡因急、慢性喉炎而声哑者用之,急性咽喉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喉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因其它原因如声带小结,息肉等而失音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清音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清音丸不可整丸吞服。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